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辅导员和三业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添加日期:2026-06-17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根据商职院字〔2024〕85号《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和院党字〔2025〕68号《中共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三业(学业、就业、职业)导师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精神,现将 2025-2026学年度辅导员、三业导师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3级、2024级、2025级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2.2024级、2025级三业导师
二、考核时间
1.辅导员考核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7月10日
2.三业导师考核时间:2026年7月10日完成
三、辅导员考核方式
辅导员工作考核采用常规性考核、激励性加分项、约束性扣分项三部分相结合:
(一)常规性考核。主要考核辅导员工作的共性和目标性的核心内容,考核指标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 43 号令)所规定的辅导员职责制定。常规性考核分为:个人学年育人分析报告、学生测评、所在二级学院考核、相关部门考核四个模块。
(二)激励性加分项。主要考核辅导员工作的差异性和发展性的内容,激励性加分项满分上限为10 分,个人申报,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审核。
(三)约束性扣分项。约束性扣分项不设下限,以各类通报、会议、处理结果为依据。
(四)具体工作安排
1.个人撰写学年育人分析报告。辅导员对一年以来育人 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自评,并提交相关材料。
2.学生评议。学生通过线上系统(今日校园中“辅导员考核”)对本班辅导员进行测评,得分计算采取去掉本班 10%最高分和10%最低分后,取全班平均分即为学生测评分(10%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担任两个及以上班级的,学生评议得分按照班级数平均得分计算。
3.二级学院考核。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在听取、审核辅导员学年育人分析报告后,结合辅导员日常工作表现,对辅导员学年育人分析报告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测评表(所在二级学院用表)》考核赋分,经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后提交相关考核材料,育人报告得分和学院考核分在系统中进行登记。
4.相关部门考核。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相关部门考核指标考评表(相关部门用表)》考核赋分,并汇总《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激励性考核指标考评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约束性考核指标考评表》。
考核结束后,学生工作部将辅员员常规性考核得分、激励性加分和约束性扣分汇总后进行排名,报学校有关会议通过,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
5.考核总分。考核总分数由常规考核分数、激励性加分项、约束性扣分项三部分组成。
考核分数=常规考核分数(学年育人分析报告得分×10%+学生测评得分×40%+所在二级学院考核得分×30%+相关部门考核得分×20%)+激励性加分数-约束性扣分数。
四、三业导师考核方式
1.材料准备
三业导师学年结束后,按照工作情况在辅导猫系统中完成工作日志,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优秀”或“合格”标准。选择“优秀”标准开展工作的,还需提交《学生成长档案》(一生一档),其中包含职业生涯规划档案和学情档案。
2.院系考核
三业导师在所在学院进行工作述职,由学院党政负责同志、相关辅导员组成考核小组,根据述职和材料查阅,按照量化考评指标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3.结果复核
学校三全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二级学院三业导师考核结果进行复审,学校审定公示后发文。
五、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规范操作。各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照本学院所有专兼职辅导员总数的25%比例确定优秀辅导员人选;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确定三业导师考核等级,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扎实细致地做好考核工作。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学院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要求辅导员认真对待考核工作,全面总结个人工作,并精心组织班级学生做好学生测评,确保学生参评率达到文件要求,对于参评率未达标的班级,该班辅导员考核等级不得定为优秀。三业导师完成考核指标中要求的指导任务,做好工作述职,并提交工作日志和工作材料。
3.把握节点,按时上报。各学院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考核工作,本学院辅导员考核结果2026年 7月 1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三业导师考核结果2026年9月15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联系人:田婷婷老师)。
附件:
学生工作部
2026 年 6 月 17日
学生工作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