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新印发的《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我校自考助学服务中心办学服务质量,现对我校自学考试免修课程、课程成绩计算方法及过程性考核成绩有效期作如下调整:
一、已在校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全日制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员,可凭学校出具的合格成绩证明申请免考自考专、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二、课程成绩计算方法调整为:课程总成绩=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国家统考成绩(70%)。对于本通知之前注册且实际参加助学的学员维持原办法标准不变,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一律按照本方法计算。
三、学员在服务中心参加助学后,过程性考核成绩保留一年有效,过期自动作废。
特此通知。